各支部:
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,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,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,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,担负直接教育党员、管理党员、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凝聚群众、服务群众的职责。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。支部委员会委员是实现支部、支委会职能的关键。为确保支部委员会正常发挥职能,保障支部发挥作用,中共js金沙3983总站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理论为指导,以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为依据,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决定,望各支部委员遵照执行。
中共js金沙3983总站委员会
2021年4月8日
中共js金沙3983总站委员会
关于加强党的支部委员会建设和明确支部委员职责的意见
一 总则
第一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,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,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,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,担负直接教育党员、管理党员、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凝聚群众、服务群众的职责。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。支部委员会委员是实现支委会、支部职能的关键。为确保支部委员会正常发挥职能、支部发挥作用,中共js金沙3983总站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党建工作理论为指导,以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为依据,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决定。
二 支委会建设
第二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,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。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,一般不超过7人。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纪检委员等,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。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,设1名书记,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。
第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,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选出的党支部委员,报上级党组织备案;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,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。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、委员出现空缺,应当及时进行补选。确有必要时,学院党委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。
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,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,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。
第五条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,热爱党的工作,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、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,敢于担当、乐于奉献,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在党员、群众中有较高威信,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。
第六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、群众监督,加强互相监督。
三 支部委员会委员职责
第七条 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
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,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,向党支部委员会、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。
1.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支部大会;每月至少主持1次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。通过支部大会、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,认真学习、宣传、贯彻上级的决议、决定、指示,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,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。
2.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,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、作风、学习情况,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,在此基础上每年第四季度主持召开组织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可结合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
3.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、决议和执行情况,了解执行中的群众反映,每年按时向支委会、党员大会和学院党委报告工作。
4.了解本单位党员群众的实际困难,协助解决或向学院党委汇报。
第八条 党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
党支部副书记是支部领导核心的主要成员之一,书记在时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助手,除了要完成一般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,还要对有关的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;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抓全面工作,保证支部工作。
第九条 组织委员主要职责
1.提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、党员管理规划,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,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会。
2.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的实施计划,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。
3.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、先进党小组,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。搜集和整理党小组、党员的先进事迹,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、奖励的建议。负责评议党员、评议党支部的具体工作。
4.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。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工作。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,提出发展党员意见。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。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工作,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。
5.负责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,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党费,做好党员统计工作,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。
第十条 宣传委员主要职责
1.围绕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,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,积极开展宣传工作。
2.组织党员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学习时事政治、《党章》和党的基本知识。
3.了解党员思想动态,做好党员思想工作。
4.做好日常工作记录,及时把党支部的工作信息登入“灯塔-党建在线”。
5.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“学习强国”的学习督促工作。
第十一条 纪检委员主要职责
1.负责党的作风建设,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,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。
2.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,检查党员执行《准则》,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,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,提出处理意见。
3.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,党员的申诉和控告,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,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。
4.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,对其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。
第十二条 统战委员主要职责
1.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,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。
2.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、工作表现、业务能力等情况,做好对他们的安排、使用和培养工作。
3.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,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,帮助他们解决问题。
4.做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工作,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本支部统战工作的情况。
第十三条 青工委员主要职责
1.指导本单位共青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结合青年特点,开展团的活动。
2.经常性与青年教工谈话,了解、协助解决青年教工发展的困惑困难。
3.做好青年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争取青年教工积极加入党组织。
四 附则
第十四条 本意见自 起实施。
第十五条 本《意见》解释权在学院党委。